2016 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有关要求,现将 2016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16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制度。 按照“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力推行司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对现行司法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完成厅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法定依据,分项绘制权力责任运行程序流程图等。权力清单涉及司法行政权力事项共 42项,其中:许可事项 10项、行政处罚事项 13项、行政给付 1项、行政奖励 3项、行政收费 1项和其他权力 14项,绘制权力责任运行流程图 31个。通过编制清单,依法确权、确责,明确行使权力职责,厘清司法行政权力的法定边界,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形成权界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的司法行政职能体系。
(二)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按有关要求在省财政厅官网和青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对司法厅预算公开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决算公开表进行了公示,并及时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财政厅及有关单位报送相关报表。
(三) 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认真落实牵头任务,推进制定了《青海省司法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青海省司法厅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名录库》《青海省司法厅随机抽查事项执法人员名录库》,促进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扎实有效展开。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通过省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编制完成的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已向社会公布。
(四)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一是 积极稳妥地推进律师事务所管理权限下放工作, 2015年,省厅 制定下发《关于省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实行属地管理的决定》《关于西宁地区律师事务所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和《关于省、市直律师事务所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方案》, 自 2015年起,利用三至四年分批次将省、市直律师事务所管理权限下放至区司法局。 截止目前,已下放 12家律师事务所,属地管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 制定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案件和对象范围。 2016 年 1月 4日,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办发 51号),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公民请求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草山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司法签订援助和公证援助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因自然灾害、大病等不可抗力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孤儿列为法律援助对象。
(五)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 2016年底,利用青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528条,累计公开信息 4817条;门户网站访问人次和被访问页面数稳步增长,全年访问人次达 500余万人(次),累计访问数达 2500万余人(次)。 2016年我厅向省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部网站、青海长安网、青海新闻网等网站报送信息 288条。 我省新媒体普法工作,依托“两微一端一站”,即“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 APP和普法网站”平台运行为主。 2016年,我省将新媒体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项目,投入 60万元资金,通过市场化运行模式,先后建成“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青海普法微博”、“青海普法客户端”,并将原“青海法治网”改版升级为“青海普法网”,并实现“两微一端一站”之间资源互联、信息共享。 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及时对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律师公证审批事项、司法鉴定名册等进行了公示。对考录人民警察、机关公务员进行了全过程公示。在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两个综合服务窗口,公开悬挂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图,选派 4名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入驻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及法律服务事项,拓宽执法执业监督渠道。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七)不宜公开的事项。 根据《条例》和《办法》有关要求,因我系统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部分内容和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故不予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2016 年省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无专职人员;二是无经费保障;三是由于缺乏专门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五是门户网站功能设置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严格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进一步教育引导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工作,重点推进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司法行政信息目录分类标准,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督导 厅系统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不断规范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按照《条例》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青海司法行政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后的新版本将细化栏目板块功能,方便广大网民查询,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力度。 从基础工作入手,继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着重 加大与省内各厅局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力度,学习借鉴省外司法行政部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 不断提升青海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妥否,请审示。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青海省司法厅
2016 年 3月 24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条)
条
52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1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2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7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93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9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次)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1.按时办结数
件
0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苏 荣 审核人:罗 军 填 报 人:楼东雄
联系电话: 0971-8217623 填报日期: 2017年 3月 34日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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