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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22 10:10 来源: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国资委 )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 (诉讼 )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工业经济信息网( http://www.qhe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司,请联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国资委 )办公室,联系电话 6133572。
  一、概述
  2016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两委信息公开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执行力,全面促进阳光施政、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在工业经济运行、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与两委日常工作以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同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委办公室、综合处具体承担相关工作。坚持集体讨论、科学民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修订了两委《工作规则》和党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以及决策程序、法律责任,决策流程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委务会、党组会审议,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讨论情况和决定事项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 二 )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广度深度。 一年来,两委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国资监管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注重人事任免、项目资金、招商引资等信息的发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在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监管工作方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加快发展的有关举措、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产业基地建设、招商引资、国资监管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共 10000项。二是在一些重大事项方面,按照公开范围,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事项,均在两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人、财、物方面,在国有企业领导人调整、干部选拨任用、考核奖惩、人员考录、晋职晋级等焦点问题上,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坚持公开透明,向全社会公布“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细化“三公”经费解释说明,并在两委门户网上予以公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公开透明。
  (三)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 组织和整合委内各处室以及相关单位、地市经信委、国资委和招商局的信息资源,对原有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版,在原有基础上,开设《 2016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暨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专题栏目,更新信息 70篇以上;开设《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工信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专题栏目,更新信息 300篇以上;开设《“千人帮千企”帮扶在线》专题栏目,更新信息 600篇以上;开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栏目,更新信息 140篇以上;开设《第十七届青洽会在线》专题栏目,更新信息 400篇以上;开设《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栏目,更新信息 400篇以上;开设《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更新信息 200篇以上。及时更新两委信息动态、通知公告、及工信部网、国务院国资委网、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等各大政府媒体摘编信息进行本网站内容填充更新。
  ( 四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两委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司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两委信息公开活动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完善有关制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措施,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公开要点》,结合两委工作实际,在完善规章制度上狠下功夫,制定了《青海省经信委责任清单》、《青海省经信委权力清单》、《青海省国资委行政权力岗位责任目录》、《青海省国资委权力清单》、《省国资委案件楂查处理权力运行流程图》、《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任清单》等 6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前,两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上下衔接、相互配套、实用管用的体制机制,为更好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此基础上,为确保两委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工作切实不流于形式,两委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机关工作目标和千部考核体系,并与政府年度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做到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对信息公开不及时、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优化对外公布信息分级审核机制,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经过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核、委办公室审核、委分管领导审批的逐级审核程序;重大信息公开实行联合会审机制。对于信息公开中的疑难、是否涉密以及有关重大问题,由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委保密委员会联合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的综合性信息,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发布信息,既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又确保不失密泄密。优化信息保障机制,按照《关于加强青海省工业经济信息网及“青洽会在线”专题网站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职责分工、内容保障、办事平台、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任务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各相关业务处室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按照“谁上网、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各类上网信息审核关,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大力提高各级栏目内容保障力度,确保了公开信息保障制度化、常态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作为年底评优的一项指标,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 五 )加强监管确保权力公开透明。 将两委现有每一项行政权力的法定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等信息全部在网上公示,方便办事者照章办事,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监管工作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在委丙确立由监察处等部门牵头,监督检查两委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置于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两委致力于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完善门户网站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两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犬事信息、财务信息,各类专栏数量较上年增长 10%,将宜公开的文件信息进行分类,确保了公开信息要件齐全、内塔完整。 2016年全年在两委门户网站编发宣传信息 10000条以上。
  二是 加强与省内外新闻媒体沟通联系。 制定印发《两委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制度》,确保两委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与省内外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大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兴产业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等内容进行专版、专栏、专项深层次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年在人民日报刊发专访 1篇,人民网、新华网、经济日报共刊发 32篇,在青海日报刊发专版、半版专题稿件 420余篇次,刊发工业和信息化新闻报道两百余条,《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等媒体发布宣传信息近两百余条,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 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6 年,共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政务信息 173期,编报第十七届青洽会专题信息 51期,信息报送数量在压减接近 20%的同时,省政府办公厅信息采用排名列第三,其中《青海省推动电力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情况》和《前三季度全省纺织行业运行分析》被国务院办公厅《综合》信息采用,信息工作的质量、效率都有显著提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经信委 (省国资委 )2016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 年,两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待 2000余人次电话
  及当面咨询。省经信委 (省国资委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 11000多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省经信委 (省国资委 )2016年度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两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由于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中诉 )有关的费用。
  2016 年度两委来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编办关于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清理了两委现有行政审批项目。 2016年省经信委没有承接、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延续 2015年行政审批事项共 11项,其中的三基国防计量机构设置审批由于一直无办件量,被列为暂缓审批事项,实际行政审批事项 10项,全部进驻青海省公共资源与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 2016年围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一是清理两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 2016年 6月 15日省政府第 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66项)和《青海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95项)中,将涉及我委取消的 3项中介服务事项和保留的 5项中介服务事项在两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5项中介服务事项均由企业自行选择中介,我委不指定、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配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省政府 109号令确定涉及我委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及时与工商部门沟通,通过“双告知”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确保项目顺利审批。三是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禁止以文件设定相关审批事项。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2016年,对我委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民间投资政策进行了清理,针对国务院专项督查组提出的我省民间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提出了《青海省制造业民间投资情况分析及应对措施》、《青海省推进招商引资加大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等 7项针对性的措施报省政府。切实深化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处罚项目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确保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 年,两委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了长足进步,但与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两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国家、全省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国资监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一是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继续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条目更清晰工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严格界定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渠道和程序,并在各处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系入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 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做好责任分解、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认真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有机统一的关系。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前提下,坚持主动公开,耐心处理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对政务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 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对外公开形式和途径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力度,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度和政策制定透明度。在宣传教育方面,通过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在公共媒体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工业经济政策、国资监管政策的宣传报道 ,发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表
  本报告统计期限自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统计范围为省经信委、省国资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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