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qhzljd.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电话:6161713。
一、概述
2017年,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省质监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省局各党组成员对拟公开信息亲自把关,严格进行审查,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能够认真遵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更新。
(三)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使本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有序。
(四)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对青海省质监门户网进行不断改版,增加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开设"公众留言"、"局长信箱"、"投诉举报"、"在线访谈"等互动栏目。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一些群众关注度较高,网上咨询较频繁的信息被放置首页,并根据阶段工作重点,设置相应专题集中发布信息。经过改版的网站,不仅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平台,有效放大和延伸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
(五)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签发。“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2017年主动公开文件17份。对拟不公开的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在签发前先送法规处审查。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不定期的对不公开文件进行审查梳理,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建立了《青海省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涉及到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决策和文件制定前向相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青海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对全省质监系统质量管理、计量与认证、标准化工作、食品相关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法制建设等方面应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对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关注民生行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主动、及时地宣传报道,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条,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包括规划计划类、规章文件类、业务工作类、统计数据类、工作动态类信息以及其它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质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并结合质监业务工作的特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截至目前,省质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7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均为免费。
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信息公开观念要进一步强化,公开内容争取更加丰富;二是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要进一步拓宽,工作力量争取有所加强。在2018年,从以下几方面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2018年,本局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要求,加大对系统内部各工作单元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梳理本局制发及掌握的政府信息,丰富内容形式,保证准确规范。同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掌握办理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整体效能。
2.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研究新常态下的新媒介方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抓住关键节点,创新工作举措,有序公开质监政务信息。特别要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引导市场主体及市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关心质量发展、参与质量建设、共享质量红利”。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青海省质监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1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执法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电视报刊等发布17条。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统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33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网站发布会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网站回复60条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件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数 | 件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级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机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 方面的经费) | 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5 |
审核人:罗刚 填报人:王光明
联系电话:0971-6161713 填报日期:2018年3月19日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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