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林业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林业厅门户网站www.qhly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林业厅办公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25号,邮编:810008,联系电话:0971-6365004,电子邮箱:qhslyt@forestry.gov.cn)。
一 、概述
2017年,青海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政办〔2017〕31号)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林业重点工作和《2017年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深化林业改革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突出依法行政,完善和规范林业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建立起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抓、各处室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随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厅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厅信息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各处室按照职能提供公开资料,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关注等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信息公开的条数设为加分项,实行奖优罚劣。四是抓好教育。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全年在电子政务培训班和法治培训班上安排政务公开4个课时,培训人员200人次。
(二)着力推行“五公开”、深化“全覆盖”。一是把“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在全年1372份发文中,件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和不易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其中925件实现主动公开。二是把“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中。建立了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和媒体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在编制《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办法》、《青海省林业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时,通过在林业厅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召开林业基层代表、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级广泛征集意见,工作中采纳建议80余条。三是建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五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简政放权、政务服务、“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和各项林业政策等五个方面共18项入手,通过林业门户网站,公开林业信息1000余条。四是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确定省森林公安局和省林业项目办公室为“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重点公开林业执法和三江源、祁连山等重点工程信息,起到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
(三)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开实效。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对制定的政策文件、规划方案和厅务会议议定的事项,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收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年,结合我省实际,撰写《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加快林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有机枸杞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中藏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意见》解读文章5篇,接收野生动物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等内容媒体采访8次,通过《青海林业》杂志解读林业政策6篇,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解读文章11篇。
(四)积极回应关切、强化舆论引导。建立了由涉事责任部门为第一责任主体,厅办公室统一回应的处置机制。印发了《青海省林业厅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并安排专人每天关注搜集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省长信箱和新浪、澎湃微博平台网络舆情,与省公安厅、省网信办建立舆情互动机制,对发现的舆情及时研判,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全年,处置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网络舆情6件,发布相关信息10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00条,主要是放管服配套政策文件、加快林业发展和林业产业发展等规范性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0%;规划计划类的信息5条,主要是国家、省、市三级林业“十三五”规划,占总体的比例为0.2%;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200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主要是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工程、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修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50条。一是主动公开疫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等信息20条。内容涉及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森林火险等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扶贫、森林保险、林业产业等信息15条。其中,公开森林保险政策解读信息3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4条,林业扶贫信息6条,林业产业项目管理信息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4条。一是公开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信息20条,内容涉及林业信息化建设、资源调查、工程建设;二是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等信息3条。
在主动公开中,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公开载体。在林业门户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利用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等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开效果。一是优化自身公开平台。对林业厅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重点突出林业信息、政务公开、在线服务等专栏。二是充分利用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把17项林业行政许可全部纳入省政府办事大厅林业窗口办理,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在省政府办事大厅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和查询。三是充分利用青海省政务数据共享门户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双随机”产生的数据及时推送公开,共享信息200条。四是微信在政务公开中得到深入应用。厅办公室、省林业项目办公室、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和森林公安局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发布林业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100余条。五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通过青海日报、中国绿色时报和西海都市报等报刊公开信息近500余篇。发行《青海林业》4期,刊登稿件300篇。应用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发布森林防火、林木种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信息50次,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24期。
为更好的便民服务,我厅编制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纳入目录管理,共计167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为做好修订《种子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通过宣传月活动发放政策解读便民手册和挂历2万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传真申请1件,网上申请4件,信函申请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70%是涉及林业政策咨询类信息,20%是涉及林业技术标准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林业规划、职称评审等的信息。在已经答复的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6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湿地公园建设、森林旅游和林业中药种植合作社补贴方面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50次,其中政务服务大厅林业窗口接待20次,咨询电话接听5次,当面咨询接待2次,网上咨询23次。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25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法律公文、政府采购和重大项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3名,各业务处室从事人员25名。培训全省林业系统信息工作人员50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支出28万元,其中,门户网站改版支出5万元,举办全省林业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3万元。印发便民手册、挂历、宣传册、普法资料等项目20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在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中没有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任何费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一)“执法三告知”制度执行情况。本年度,我厅一手抓林业生产,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权力运行,端正执法理念,推行“三告知”制度。在林业行政执法前,告知执法身份、执法依据和当事人权力。做到有理有节,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全年依法查处涉林案件2095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246人。通过执行“执法三告知”制度,林业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显著降低。
(二)办事公开情况。本年度办理行政许可770件,通过政务大厅公开770件,公开率100%。“双随机”抽查50次,重点对造林林木种苗质量抽查12个树种33个苗批、17个林木种子样品,对抽查结果及时公开。
(三)工作创新情况。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推进,我厅完善了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核定岗位职责,优化业务操作规程和效能目标等工作规范。将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依申请公开纳入政府“710”平台,加强督查督办,并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进行改造升级,与青海省政务数据共享门户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有效对接,提高信息共享效率。
(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情况。结合“放管服”工作,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更新行权目录、法定依据,梳理权力类别7类167项。逐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合理设置风险点、监察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流程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2018年我厅将按照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专职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一是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民生关注热点等实效信息和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依托新版OA系统搭建省、市、县三级林业信息、信访、依申请公开等政务信息推送平台,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三是加强专职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对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界定的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开展定期检查,对信息公开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青海省林业厅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300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观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5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0 |
联系电话:0971-6365004 填报日期:2018年3月13日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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