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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4-18 11:30 来源: 作者: 编辑: 宁瑞娜

一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精神,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依托,实化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年公开政务信息5760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司法厅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分管副厅长亲自抓,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形成了密切配合、上下协调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座谈会、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及时沟通确认信息内容,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了省司法厅《网络信息保护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有害信息暂行办法》、《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健全完善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等,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不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制度化。

(三)强化监督考核。2017年初,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做出统一安排,并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依托8个执法执业规范化督察小组,对厅系统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等进行专项督查。强化对敏感领域和事项监管,对厅机关各部门涉及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招投标等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立项督察。对公务员录用、选调、干部提任、中央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以及全省律师公证初中高级职称评定等信息公开进行全程监督。将狱务公开、所务公开情况作为信息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建立情况登记和跟踪督办制度,全系统开展检查活动679次,警务督察1629次,下发督察通报和整改通知70余期,有力推动了狱务公开、所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夯实基础,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四大平台”。全面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省一体化的涵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审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信用查询、投诉及信访、案例库等业务,集热线、网站、微博、微信、APP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根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打造省、市(州)、县(区)一体三级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制定了OA系统、应急指挥平台、执法管理平台建设规划。二是全力打造司法行政网群。完成青海司法行政网、青海普法网、青海鉴定网、青海律师网、青海法律援助网、青海公证网升级改造,信息公开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完成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我厅网站群受到表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全年青海司法行政网共发布信息745条,累计访问量达2900余万次。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入驻新浪微博、今日头条、一点咨询,并与青海网、腾讯网、爱奇艺、优酷等互联网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全年共发布信息1168条(次)。建立以青海普法微信、微博、APP客户端、青海普法网为一体的“两微一端一网”新媒体普法平台。出台了《青海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暂行办法》、《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青海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新闻宣传报道制度。在《青海日报》、《法制日报》和《中国司法》等刊物刊登90余篇宣传推介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经验、新成效的新闻稿件和理论文章,《昆仑大律师》节目水平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扩大,全年共计播出节目249期。

(二)把握重点,着力推进“五公开”。一是扎实推进决策公开。严格履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对制定出台的重大文件、重要改革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智力,提高政策、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梳理本系统应公开内容,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公开。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在青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按时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财政厅及有关单位报送相关报表。对拟评选的20个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40名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及时进行了公示,对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信息实现100%网上公示,对鉴定机构、鉴定人诚信评估结果和规范性文件、信息简报、图片资料等非涉密文件,全部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丰富形式,强化政策解读。一是坚持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2017年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均按相关要求,连同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有关政策解读说明等一起进行了报批或报备,并同时联系有关媒体或第一时间在门户网上进行了发布和报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充分利用“青海社区矫正微信公众号”、“青海省社区矫正综合监管平台”、“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及时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发布,在《青海日报》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关于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面解读。二是主要领导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对全省性工作有重大影响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主要领导通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形式,及时将有关重要内容向社会各界解读,起到了良好作用。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我厅举办厅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党校专家专题解读,由厅党组各成员领题授课,同时,厅党组成员赴联系点进行宣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实现厅系统和八市、州司法局全覆盖,达到了理论武装、指导实践的目的。

(四)扩大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明确回应责任。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处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印发了《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微博群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健全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司法行政网络舆情处置“三同步”机制。建立了300人的司法行政系统“网军”队伍,每天安排专人浏览门户网站和互联,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做好监测记录,严格落实舆情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及时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早控制,加强了网络舆情监测。二是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处置。2017年共接到省委政法委宣教处网络舆情监测部门舆情预警5次,经进一步核实对其中4次启动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三是扩大回应关切参与面。在强化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化解矛盾纠纷,2017年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31930件,成功调处3076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3%。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参与省政府信访接待30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700余人次,办理各类案件6000余件,维稳作用充分发挥。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律师值班制度不断健全,“1+1”志愿者律师、援青援藏律师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应援尽援目标基本实现,全省接待群众咨询6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千余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经费保障力度需要加强;二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特别是利用新兴媒体公开信息的能力亟待提升;四是门户网站功能设置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严格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新形式。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司法行政信息目录分类标准,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督导厅系统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强化信息化手段在范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青海司法行政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青海省司法厅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3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3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68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0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29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9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00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5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1 


单位负责人:刘天海      审核人:宋长玥     填报人: 范珖玮   

联系电话:8232287             填报日期: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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