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3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qhfg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71-6305705,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4号。
一、概 述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对照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青政办〔2017〕34号)和《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政办〔2017〕31号)涉及我委的重点任务,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及时调整委内工作机构,成立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统一领导、统筹部署,理顺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职能,有利于整体推动工作开展。研究制定《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其作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性文件,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青发改办〔2017〕455号);同步制定《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发改办文〔2017〕7号),细化了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其分工,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推进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为指导,按照简约实用、突出重点、分类准确、层级清晰的原则,打造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数据开放于一体的统一政务门户。根据电子政务发展和公众需求变化,研究编制了《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案》,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同时,在进一步加强既有渠道公开力度的基础上,于2017年9月底申请开通了“青海发改”政务微信公众号,对我委制定的重要政策信息,坚持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拓宽了我委政务信息发布渠道。目前“青海发改”政务微信公众号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矩阵”,进一步扩大了影响力。截至年末,共发布信息145条,关注人数超过500人。
(三)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公开实效。规范了行政决策程序,拟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民生工程决策听证规定》,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评估等规定。规范了公文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主动公开公文印发后,做到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至委门户网站。规范了财务公开程序,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力度,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进行细化说明,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机制,在研究出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省重点规划、全省贯彻落实意见、省级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时,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安排、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报批、同步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文本。同时,上报省政府的政策文件,均按要求同步报送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委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明确了委内新闻发言工作机构,主动围绕社会关切,研究和组织实施新闻发布。2017年,委主要领导两次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大工作进展情况,其他委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多次通过接受新闻采访等形式,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解读有关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我委十分重视舆情应对工作,2017年研究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机构,完善了工作程序,细化了应对措施,提高了舆情应对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总体情况。自2010年至2017年底,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7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7条,较上年度增长14.2%。
在2017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文件类信息287项,较上年增加7.5%,占总数的32.7%;非文件类信息590项,占总数的67.3%。其中: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条,占总体比例为1.3%;公开有关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总体比例为1.4%;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7条,占总体比例为0.8%;属于我委业务类信息601条,占总体比例为68.5%。
(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公开重点。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围绕发展改革工作实际,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积极推进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质和量逐年增长,在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引导社会舆论、增强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建立了省发展改革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修编发布《省发展改革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17年版)》,《省发展改革委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清理规范《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进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公开,研究起草了《青海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青政〔2017〕59号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推进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公开,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信息公开。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修改完善“一单两库”,已建成试运行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及时对随机抽查相关情况进行公开。修编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对69项行政处罚的原则、依据、基准等进行了公开。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及时公布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加大了对重大项目稽查、招标投标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制定《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7天双公示”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相关信息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统一发布管理。2017年,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70余条。四是推进价格改革信息公开。在制定出台我省清洁供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价格改革政策时,同步开展了政策信息的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一是加强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成品油、天然气、电力、药品、教材等价格调整信息。积极做好涉企收费、电力价格、商业银行收费、建筑材料、商品房销售、医疗服务、旅游市场等方面的价格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各类价格检查前,充分利用媒体宣传造势,发布检查公告,公布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举报电话,并将查处的案件上网公示。二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成本监审结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农产品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周报制度,坚持每周实地采集14个品种的农产品零售、批发价格进行预警预测分析,形成《监测周报》信息,2017年公开发布52期。同时,做好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成本监审结果公开工作,核定了青海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7-2019年)输配电价,并同步进行了公开发布。三是加强社会事业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在向国家上报《青海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三期建设方案项目》、《青海省“十三五”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青海省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成工程遴选项目》前,均通过委门户网站和行业部门网站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的由我委负责分解的《青海省社会事业领域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下达投资项目》、《青海省社会事业领域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下达投资项目》也均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
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一是做好规划公开。及时在委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9个地区规划和19个重点专项规划。二是做好全省重点项目计划落实及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安排,会同各地区、省级相关部门梳理筛选全省重点项目180项,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以青政办〔2017〕89号文件印发执行,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将全省重点项目总体进展、完成投资等情况通过重点项目信息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三是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落实信息公开。在统筹抓好前期谋划、项目审核、组织申报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汇报力度,积极主动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争取落实工作,每季度将争取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情况以发改委信息方式,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及时公开全省重大项目审批及建设进度、落实资金、投资效益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做好PPP政策及项目公开推介。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增设PPP专栏,发布年度全省PPP项目目录,公开推介PPP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投资参与全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运营。同时,在PPP专栏及时梳理发公布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文件,以及省政府出台的配套政策,PPP项目典型案例等。五是做好省级预算内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按照《青海省预算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流程、支持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时限到项目安排、资金计划等全过程实行信息公开。例如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除在门户网站发布项目信息和资金信息,还同时在青海日报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实现了从项目遴选到资金下达全过程公开透明。六是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执行情况公开。认真履行省委省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定期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各市(州)政府及供给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编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信息30期,均在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七是做好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出台《青海省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印发了《关于取消、放开和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均已在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确保政府收费项目公开透明。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6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67%是涉及生态保护类信息,其余是涉及价格收费、工程建设类的信息。在已经答复的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56%,主要涉及价格收费、工程建设类信息;“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的11%,主要涉及生态保护类信息;“重复申请”1件,占总数的11%,主要涉及生态保护类信息;“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22%,主要涉及生态保护类信息信息,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国家秘密故未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委度共接受群众咨询40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8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80余次,网上咨询40余次。2017年,我委门户网站访问量为18万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发改委文件、政策解读、价格监管、发改委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未单独列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行为。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一)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发布。完善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中国(青海)”网站建设,61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已有54家实现与省信用平台数据对接,省信用平台已归集入库信用信息4523万余条,向国家平台上传1199余万条,信用中国(青海)”已累计发布各类信用信息108万余条,向社会公示联合奖惩案例169起。
(二)协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共享。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2017年度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以推进电子化为路径,以实现资源共享为重点,对平台运行、管理和监督作了全面的制度规范。制定发布《青海省落实“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认真做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推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的对接和数据共享。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我委仅有1名政务秘书兼职承担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工作年度报告,负责督促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发布,负责联系门户网站维护和更新,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承担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参加有关会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考核。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省政府综合经济部门,我委在履行宏观调控职能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社会关切的政府信息。在日常工作任务繁重且无专职人员的情况下,如何依法及时有效公开有关信息是当前的最大问题。同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工作实践中既依法稳妥办理,又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特殊需求,仅靠《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无法妥善解决,亟需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学习先进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五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打造“阳光发改”。一是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改进网站展示形式,加强内容更新和技术保障。积极运用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与门户网站协同联动,形成一体化的政务公开服务网络,同步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督促,对政务公开效果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促使政务服务更加透明高效。三是做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对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辅导,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并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统计范围未含我委除省能源局以外其他下属依法行政行使职权的单位。
附表1项: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年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年报)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2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郗海明 审核人:周武 填报人:王涛
联系电话:6305705 填报日期:2018年3月14日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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