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海省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在汇总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全文及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止,并在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 邮编:810000 联系电话:0971-8252361 8252390 电子邮箱:szfxxgk@qh.gov.cn。
一、概述
2017年,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细化公开任务,深化公开领域,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平台,在制度规范、解读回应、平台建设、办事服务等领域迈出新的步伐,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一是领导高度重视。2017年2月,省政府召开第74次常务会议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了当前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现状,提出了补齐工作短板的可行措施,为下一步推动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7月26日,再次召开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予波、副省长匡湧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12月28日,组织举办了全省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对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迈上快车道。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机构的原则和要求,根据工作所需和人事变动情况,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理顺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普遍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以考核促落实。按照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安排,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对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印发《青海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青政办〔2017〕137号)和《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青政办秘函〔2018〕4号),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更加公开透明。四是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先后制定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政办〔2017〕31号)、《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青政办〔2017〕34号)《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7〕192号)等文件,并逐一贯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五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政府信息申请渠道,建立了依申请审批签发制度和保密审核制度,各类依申请均能依法依规办理和答复,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多种途。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协同办公和数据开放共享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力度,着力打造便捷、高效、务实的政务公开平台。省级层面,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青政办〔2017〕193号),从制度机制层面对网站建设管理主体、功能定位、域名设置等方面提出要求,指导推进全省政府网站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大力协调省有关部门,于12月28日建成并上线运行全省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一期),提供信息查询、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服务,下一步拟在一期工作的基础上打造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真正打造成为民服务的“品牌”和展示青海营商发展环境的“名片”。对青海政务微信客户端进行升级改版,信息承载能力和便民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热线电话等,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省编办开通“简政放权与你我息息相关”微信平台,通过“哪些‘奇葩证明’还在困扰你? ”等栏目,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献言献策。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广播、电子邮件、电话、报刊,公众出行服务网、青海交通12328微信公众平台、青海路网微信、微博,发布各类交通路况信息,解决公众出行中的各类问题,方便公众出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启动“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平台,实现了投诉举报的统一接听、受理、转办和回复。省质监局建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实现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报名、申请、审核、批准网上办理,创新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模式。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省、市(州)、县(区)三级行政服务和省、市(州)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并逐步部署到省政务云平台上进行联调联试。
(三)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国办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专项培训计划,以政务“五公开”为主题,完成省、市(州)、县(区)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400余人参加的全省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电子政务云技术培训。同时,应邀赴各委办厅局和省有关单位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讲座,稳步提高基层单位和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年内,各级政府、各部门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培训人员5077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14(次),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方式及数量。一年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通过不同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8.57万件,同比增长30.5% 。其中,省级单位公开19.17万件,同比增长23.4%;各市州(县)公开信息28.42万件,同比增长36.9%;其他部门公开0.98万件,同比增长5.4%。全省自《条例》实施以来,已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10.59万件。
全省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82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82件,公开比例100%。各级人民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008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495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98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475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6160条。
(二)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及范围。
1.围绕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公开。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坚持以清单管理推进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在2015年“两个清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职权变化情况,对30余家单位800余项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8个市州、46个县市区行委和50余个省级部门权责清单体系全面建成,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权责清单管理迈上动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清查梳理工商登记审批事项,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减少为24项,后置审批事项更新为136项,编制公布了《青海省人民政府拟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44项)。清理、整合、规范全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收费事项等多个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在政府网站公开《青海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青政办〔2017〕62号)、《青海省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青海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青海省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财政行政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构建了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府职能体系。二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做好惠农政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草原生态保护奖补、农牧民创新创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重大政策、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落实情况公开,定期公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和省内批发市场价格,确保政策公开到位、管理执行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三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财政金融领域,省财政厅在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财政政策和民生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建立了政府债务情况常态化公开机制,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将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有关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年共披露50余份发债文件、4批债券发行结果。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在门户网站发布金融数据、工作动态、区域金融运行报告等信息1200余条,公开执法信息15000余条,在青海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新华网、搜狐网、网易新闻刊发《青海设立4957个惠农金融服务点 农牧民足不出村便可享受金融服务》、《去年945亿元金融资本助力我省脱贫攻坚》、《青海:金融“贷”动产业精准扶贫》等稿件80余篇。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充分利用房地产市场信息日报系统、房地产信息系统和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开最新政策文件、资质审批条件和流程时限、工作动态等信息。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指导、督促各市州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在政府网站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了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领域,以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保护企业正当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台《青海省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公示制度》和《关于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了食品药品企业失信和黑名单平台、食品药品信用和双公示平台,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曝光食药违法行为80余件(次),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及时公开食药领域行政审评审批、抽检信息、监管动态、专项整治结果、停产停业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发布消费警示信息。2017年公开各类监管信息4292条,公布食品抽检信息52期,保健食品抽检信息4期,药品抽检信息4期,医疗器械抽检信息2期,化妆品抽检信息2期,问题产品查处率和信息公示率均达100%。知识产权领域,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绘制并公开专利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公开专利行政执法检查结果10余次,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3件。对新鉴定的科技成果,新组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全省科技奖励重大贡献奖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奖项以及一二三等奖项目,学科带头人选拔认定、优秀学科带头人的考核认定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产品质量领域,开展消费升级和质量提升行动,全年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12期,对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健康管理等领域的消费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主动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8期。建立了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质量失信“黑名单”,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旅游市场领域,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标准、程序等,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扎实推动旅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公示。全面做好旅游发展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导游员年审、考核、培训及相关标准、程序、内容等公开工作,推进旅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双随机抽查方面,梳理8个市(州)、42个省直部门和46个县(市、区、行委)随机抽查事项272项,编制公布了《青海省级政府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体形成了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政府部门联合惩戒失信主体工作机制。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青政〔2017〕77号),进一步强化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机构、过程和结果公开,有力推动“红顶中介”、“二政府”问题的解决。企业信用信息领域,依托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和互联网,建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对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进行公示。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青海网站建设,54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对接,归集入库信用信息4523万余条,向国家平台上传1199万余条,信用青海网站已累计发布各类信用信息100万余条,向社会公示联合奖惩案例160余起。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立足省情实际,周密安排部署,印发《2017年市(州)、县(区、行委)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2017年市(州)、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推进全省行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公布了《青海省拟取消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目录(177项)》,方便了群众办事,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成青海省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一期),架起了资源共享、信息惠民、有效服务的桥梁,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注入了活力。积极推进服务企业信息公开。省工商局大力推进个体工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整合了14个部门的31项涉企证照事项,在全国率先实现“三十六证合一”, “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登记模式初步实现,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进多家政府部门信息归集共享和数据交换,为实时监控、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提供了保障。2017年,归集全省53个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130000余条。大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改革,省工商局通过工商登记电子管理系统网上受理工商登记审核,将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键对键”服务,实现了工商登记服务从8小时向24小时延伸,释放了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最为便利、最为高效的改革红利。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公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省内中等职业学校补办学历证明书、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和成人高考成绩复核等6项公共服务事项标准规范,方便群众查阅。省卫生计生委建立价格公示制度,在医院门诊、住院部大厅等显著位置公示诊疗项目、药品及价格、服务收费和专家信息,利用手机等信息化手段,为住院和门诊病人提供就诊项目、费用等查询服务,方便群众及时掌握收费明细,“交明白钱、记放心账”;以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站为载体,及时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企业信息、产品价格、评标结果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户政、出入境、交管、消防、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方面的便民服务信息,极大地方便办事群众。
2.围绕经济发展,全力推进公开。一是加强预期引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大深化改革、“双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领域,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省统计局每季度召开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新闻发布会,在各大省内外媒体全文或重点择要刊登,扩大了传播范围;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统计数据,配发解读文章,多层次、多角度分析数据波动原因及经济运行特征,解读经济形势。2017年在青海统计信息网发布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18期、《统计快讯》94期、《统计对比资料》18期、《信息专报》76期、《统计报告》34期、《统计与调查》11期,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经济形势。二是推进新产业、新动能信息公开。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动能、新模式,加大政策措施发布解读工作力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发展改革委在出台制造业强省、创新创业、推动新产业发展、改造传统产业等政策措施时,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公开力度,释疑解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制定产业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市场主体参与度。省科技厅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三是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省发展改革委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80余项重点项目,定期通报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完成投资和建设情况等。省财政厅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对外发布项目116个,全面梳理和完善已发布项目的信息和文件资料,为项目发起单位与PPP咨询机构、社会资本对接提供信息服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工程项目施工图审、中标、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信息。截至目前,共收录工程项目中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各类信息8000余条。西宁市政府颁布了《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对地下管廊建设规划、运营维护、法律责任等通过立法方式予以明确。海东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公示牌、宣传手册、电视滚动播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关信息。四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印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通知》,缩短了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时间,使企业办理入库更加方便快捷。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水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等文件,推进省级房建项目施工招投标实现电子化交易,顺利上线水利项目的电子化招标,正在完善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组建5584名专家组成的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了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电子系统在全省范围内资源共享。指导和规范全省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范围,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2017年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进场交易项目12967 个,交易额889.27亿元,其中,省级平台进场交易项目5181个,交易额332.92亿元。五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转让、许可、合作和作价等信息和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公开,由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组建的受理中心承担受理工作,实现了申报公开、过程受控、全程监督;对经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开展专业技术、经济和经费预算等方面的专家评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立项过程公开公正。依据评审专家组打分排序,将全年组织计划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及指标、承担单位、资助经费等内容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家普遍性降费措施,全面贯彻“营改增”过渡期、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小微企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取消、停征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时公开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有力推动清理涉企收费政策落实。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情况,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释放改革红利。七是推进国有资产和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披露企业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信息。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统筹推进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开。八是推进财税相关信息公开。坚持把财政预决算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抓手,以点带面,不断扩大财税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开的深度。省财政厅在做好“四本预算”(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等内容。及时公开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信息,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全年通过省政府采购信息网,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制度政策、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各类信息27500余条;省地税局公开税收收入统计数据、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对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税收环境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围绕民生改善,全力推进公开。一是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通过网站、报纸等载体及时公开精准扶贫政策措施、重大项目、管理制度、资金分配,易地搬迁脱贫项目安置人数、搬迁安置方式、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对整村整社搬迁安置的项目村和已搬迁入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挂牌公示;督促指导市区县公开扶贫开发项目,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二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017年8月8日至9月8日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推出“中央环保督察”系列“进行时”、“边督边改在基层”等多个专栏。期间,中央媒体共刊播我省环保督察相关报道589篇,省主要媒体刊播相关报道1957篇、新媒体刊播相关稿件2072篇。持续推进空气质量和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向社会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并对湟水流域干流和支流出境断面水质状况按季进行通报。全年公布地表水质月报12期、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月报12期。同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等予以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和监督,全年公开环评审批项目13个,“三同时”验收项目39个。全面公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建设情况、省级责任河长主要河湖名录、管理保护目标、河长制落实情况和河湖保护情况,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三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扎实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教育、农村住房、供暖、临时救助等方面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在各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民政信息网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推进救灾物资调拨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物资调拨时间、数量、品种等信息,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在阳光下运行。四是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青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全省促进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资分配、劳动关系等涉及民生的各类政策法规、措施办法和工作动态,全年编发《青海人社信息》596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是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方面,抓好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信息、分配政策、办事指南、分配情况等各环节公开,各市州从政策措施、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方面实行“六公开”,做到保障房分配信息公开全覆盖、无盲区。棚户区改造方面,从拆迁安置政策、项目审批程序、房屋评估结果、房屋产权认定、工程建设招投标、回迁房屋情况、工程验收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等八方面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方面,严格执行危旧房改造补助工作程序,实行三级审核(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村、乡(镇)、县(市)三榜公示;制作政策明白卡,明确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审批程序、补助标准和资金拨付方式,在每家每户张贴,扩大政策知晓度。公积金管理方面,每年3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上一年度公积金缴存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等重要信息。六是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公开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涉及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广泛解读、宣传、报道;以县(区)为主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各类通知公告130余条、招考动态40余条、法规政策文件20余份,为考生提供了公开、便捷、高效的服务;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广泛发布高考组织情况及各批次录取情况;对享受全国普通高考贫困专项、高校专项、高校自主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实行省、市(州)、考区、学校四级公示。公布《青海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青海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青海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年)》等政策文件,做好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卫生计生资源、医疗服务、医药费用、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妇幼卫生、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基本情况和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挂网采购的目录相关信息的公示公布工作。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2017年,我省把补齐政策解读工作短板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报送省政府拟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一律报送解读材料,实现解读材料和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增进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机制,特别是省直各部门通过发布权威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解答回应公众关切,消除疑虑、误解,发挥正面引导作用。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通过贯彻落实会议、讲座、发表文章、编辑期刊、新闻发布、媒体采访、线上线下互动等方式解读政府政策文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信息5486件,及时发布和解读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扶贫攻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活动情况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647篇,举办新闻发布会117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64场,通过政府网站举办在线访谈161次,主要领导同志直接接受访谈70次。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回应热点事件1066次,通过电话热线、信件等其他方式回应公众7493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35件。
从申请途径看,当面申请97件、传真申请55件、网上申请84件、信函申请199件。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征地补偿、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从申请属性看,主动公开范围113件,同意公开答复数26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8件。不同意公开13件(不同意公开主要因为涉及工作过程性信息、商业秘密件、个人隐私信息)。按照规定和要求,各级政府所受理的依申请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各级政府、各部门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量和行政诉讼数量分别为58件和88件。全省涉及行政复议的案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4件,被依法纠错5件,其他情形29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6件,被依法纠错8件,其他情形24件。各级政府、各部门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和培训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省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29个;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548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837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80人,兼职工作人员757人。各地区、各部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222.17万元。全省共召开政府信息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98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54次,接受培训人数达8502人(次)。2017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任何费用。
七、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举措
虽然我省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份相比,依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仍不到位。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设立专门机构,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缺乏力度。二是工作制度尚不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制度不够完善,解读队伍尚未建立,对本单位本部门制发的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到位;大部分地区和部门督查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工作尚未开展。三是平台功能还不健全。各级政府网站建设结构功能单一,在数据共享、便民服务、互动交流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四是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三级行政服务大厅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不充分,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彻底,信息孤岛依然存在,与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相比存在差距。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要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为突破口,尽快补齐短板,努力实现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的目标,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健全制度机制。一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尽快整合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理顺、健全领导体制机制,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加快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指导各地各部门将“五公开”内容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探索建立省政府重大决策预公开相关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三是督促指导省政府各部门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编制发布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解决公开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答复主体、时限、程序、流程和规范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加大对3个县(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鼓励试点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五是加快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政策制定者和专家学者作用,全面解读政府政策。同时,充分拓展省政府门户网资源,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解读内容,使政策解读更加现象生动,贴近群众,使广大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接受”。六是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办法,抓好落实。
(二)加强平台建设。一是统一全省政府热线平台,建立全媒体政府热线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的咨询、互动、监督等在线服务,切实解决各类政府热线“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青海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以青海省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启动上线为契机,年底前完成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平台集约化、信息化水平。三是认真落实《2018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化之窗在线访谈工作方案》,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主管领导完成30期在线访谈节目录播,解读各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释疑解惑,引导预期。
(三)强化督查考核培训。一是充分发挥检查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认真落实《青海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年底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和实地考核,进一步强化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对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考核的工作格局,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三是年内集中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持续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统筹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以政务“五公开”为主题,按照2018年对全省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一遍的要求,年内完成2期省、市(州)、县(区)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任务,确保培训全覆盖。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30日
附: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574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8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8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8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495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8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75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1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48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1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6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6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64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6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749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3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9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55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8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9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3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3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3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1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6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9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2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8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5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5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9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8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5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8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4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29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3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37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8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57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22.17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9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1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77 |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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